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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的建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3-04-22 11:54:55

来源:民进湖北省委会    发布时间:2012-12-07

 

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是解决学生择校、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整体质量的根本性举措。义务教育资源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薄弱学校的硬件可望在一定时间内达标,缩小与优质学校之间的差距;然而,诸如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管理、师资队伍、教学方法等软件在不同学校之间的差距将日益凸现出来,且按照传统的学校管理方式,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的差距不仅难以缩小,甚至有扩大的可能。

以教育轮岗为主的对口支援对薄弱学校有一定的作用,但难以从整体上提高学校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是指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下,优质小学初中(支援学校)通过委托协议管理薄弱学校(受援学校),以提高薄弱学校整体水平的一种管理方式。

义务教育的优质学校一般在中心城区,薄弱学校一般在农村,为实现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辐射农村,上海市从2007学年起,组织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这项工作突破了现行体制机制下学校人、财、物等资源难以跨区域流动的瓶颈,推进了受援学校管理水平及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校文化的建设。2007年和2009年,上海市先后启动两轮郊区农村小学初中委托管理工作,43所郊区学校接受托管,惠及学生32000多人。第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实施三年来,在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支援机构和受援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受援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育教学效果、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实践证明,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对于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配置效益,实现教育公平,从整体上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是行之有效的,部分省市纷纷学习上海市的经验,走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之路。

湖北省是教育大省,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很不平衡,为实现《湖北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建议学习上海市的经验,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摸索经验,逐步推广。具体建议如下:

1.教育主管部门主导。运用立项的方式,设立学校委托管理专项经费,扶持薄弱学校。上海市每个项目的经费为100万元,湖北省可根据财力确定一个数额,以专项形式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

2.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申报项目。有项目经费作为支撑,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会积极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确定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先从试点开始,每个县一个项目,大中城市可多一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3.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签订协议。以协议形式规定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接受社会评估机构的评估。委托管理一般两年一个周期,根据协议,项目中期和结束时接受社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决定继续托管、中止托管或退出,并予以奖惩。

5.学习和借鉴上海市的经验。上海市通过几年的探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和教训,《学校委托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已经出版,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如果认真学习和借鉴上海的作法,结合湖北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望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