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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大力推进乡镇整治提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调发展的建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10-28 16:35: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以宽广的战略视野,坚持全面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而乡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承载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韶关地处粤北山区乡镇对人口经济的综合承载能力较弱,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不强,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方面一直存在突出短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部署的重要指示精神,韶关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9月印发实施了《韶关市乡镇(镇街)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乡镇提升“139”行动),聚力于“一个规划、3 项整治、9 项基础工程”,力求用五年时间全面提升韶关市乡镇(镇街)承载能力,改善镇街生产生活条件,强化镇区在县域经济中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为深入、全面了解韶关乡镇(镇街)提升现状,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切实做到为韶关乡镇整治提升工作建言献策,韶关民进组织专题调研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公众参与仍有待提高。乡镇提升是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启动的民生工作,但个别地区仍存在“上面热、下面冷”、“政府干、群众看”现象,群众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经济投入力度有限。韶关的乡镇普遍缺少产业支撑,提升工作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缺口较大,实际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续管理乏力,整治提升成果难以巩固。

(三)项目设计不尽科学。个别乡镇在项目谋划时偏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发力,民生优先”的原则,脱离乡镇发展实际,存在建设大公园、大广场等情况,这些项目建成后往往面临较大的运营管护压力。

(四)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整治提升工作的完成后,乡镇的长效管护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垃圾和“六乱”等有反弹迹象。

二、对策建议

(一)保持工作热度,稳步推进乡镇提升。乡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韶关由来已久的问题,点多面广根深任重,必须坚持久久为功,循序渐进,方能全面改变乡镇面貌。一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提升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确保热度不减。二是要持续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市级奖补资金,坚定干部群众的信心和决心。三是要加大公服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渐补齐镇区功能短板,不断提升乡镇服务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加大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参与力度。一是组织第二、三批乡镇的镇村干部和乡贤群众到优秀试点镇考察学习,系统了解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效,激发群众参与行动的热情。二是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考核评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调动群众积极性。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在校学生投工投劳参与提升建设,积极引导群众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四是强化共同缔造理念,不断探索“党建+提升”“单位(企业)+提升”“乡贤+提升”“理事会+提升”等工作模式。

(三)拓展融资渠道,大力引进社会资本。一是确保每个乡镇平均 1000 万元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各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全方位争取上级资金,集中财力打好乡镇提升攻坚战。二是贯彻“经营城镇”理念,鼓励乡镇政府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采用租赁或经营等手段充实镇级财政,支持镇区维护管养。三是发动外出乡贤、热心人士(企业)以冠名(立碑)形式捐赠资金,并从行政层面出发,对筹集资金力度大的县镇予以优先激励。

(四)完善配套机制,探索长效管理办法。一是完善日常管护机制,结合乡镇实际,针对环卫管理、“六乱”整治、设施养护等工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队伍、资金、物资、制度”全面到位。二是要填补镇区管理空白,针对整治提升后乡镇面临的新局面,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抓紧落实职能下放和机构调整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五)提炼本土文化,塑造彰显城镇性格。一是要发掘提炼本土文化特性。聚焦本土文化传承和地域特色保护,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和山水自然特性,提炼和设计各镇特有的元素符号。二是要注重城镇性格的营造。立足乡镇发展实际,扎实推进建设管控和风貌提升,将具象化的元素融入到建筑空间、建筑格局、建筑风貌的营造中,保护和弘扬地方传统文化,辅以特色建筑小品打造独具魅力的城镇风光,提升城镇魅力。三是要因地制宜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地谋划提升工程,如:旅游型城镇适当规划特色旅游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农业型城镇适当规划农副产品加工、展销等配套设施,结合群众生产生活特点,打造彰显地方特性的精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