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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10-28 16:34:00

具体案由及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社会对环境能源问题的重视,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市场生产量和社会购买量持续跃升,但是目前城区充电桩的数量极少,严重制约了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使用和推广。为此,就我市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作如下建议:

一、现状及主要问题

目前,韶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充电桩数量及处所严重不足,难以支撑大批量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运营。一是缺乏地方政策配套。广州、深圳、惠州等多地也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而我市暂未出台专门的配套政策,导致我市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方面处于相对滞后阶段,充电桩相关企业报建程序、运营管理缺少政策依据,小区业主自行安装难等问题也亟待解决。二是缺乏长效盈利机制。据了解,普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预计需要5至7年的时间才能收回投资成本。在缺乏长效补贴和盈利机制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场望而却步,投资积极性不高。

二、有关建议

2020年10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该方案指出,广东省将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到2022年全省建成约18万个充电桩。我市必须紧抓新基建机遇,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打造较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体系,力争实现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10公里的目标。

(一)优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机制等问题,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用电政策、税收政策、金融财政政策、行政政策及科研补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及扶持。

(二)健全流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的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报建、审批、建设、验收、运营等管理流程。明确发改、住管、供电、行服等单位职能,简化办事程序,缩短项目报批、接入电网等事项的时间。

(三)加强规划引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城市交通发展和居民出行需要,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布局规划。在政府性投资的市政用地或公共地下空间,按不低于停车位4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非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应安装不少于总车位2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四)鼓励社会参与。对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30%的补贴;并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企业负担。政府引进专业化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开发电桩专属APP软件,做好消费群体的科学引导。避免让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变成“一次投入、终身负累”的基建项目,促进新能源汽车长足发展。

(五)推动改造升级。加快老旧小区、大型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也可由政府牵头鼓励机关单位内优先建设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大润发、沃尔玛等大型购物中心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并开辟专用的停车场,在满足充电需求的同时帮助促进消费。积极探索将现有加油站改扩为油电合建站的模式,鼓励进行改扩建设,给予税收优惠或适当补贴,力争2025年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充电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