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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7-06-29 11:02:00

民以食为天,人们的一日三餐离不开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产品在生长过程中则离不开农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农业投入品可以促进农产品的生长,相反,如果无序使用则会对环境和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国内由农业投入质量引发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对于大多数问题农产品而言,农药、化肥的超量使用,含有国家禁用的化学品等现象多年来层出不穷,农业投入品的无序使用已成为亟需生产者和管理者重视的问题。

我市目前正在加快建成“港澳和珠三角地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供应基地”,如何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树立韶关农产品优质、安全、绿色的品牌形象,将成为我们不得不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根据韶府〔201372)等文件规定,农产品质量监管涉及到的部门有农业、林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加上我市是港澳农场品供应地,在农产品监管方面还涉及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多部门管理的后果是,尽管各守一条线,各管一块,但实际工作中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监管盲区。特别是缺乏协调合作机制,存在重复建设和重复检测现象,资源存在有效整合难,整体合力不强的缺陷。

(二)监管能力不适应。农业投入品监管面广线长,据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在工商登记的合作社就达到2944家,全市登记家庭农场达737家,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20家,1000亩以上农业园区30家。再加上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周期的差异性、土壤环境的差异性以等原因,而我市农业部门因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的不足,造成我市农业投入品监管难度大。

(三)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我市农产品县级检测站和基层快检部门力量薄弱,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还未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导致监管力度不大,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我市农业局下属的农产品检测站还存在检测设备不足、检测项目单一和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

(四)监管方式存在局限性。目前我市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主要的方式是检查流通销售的农资产品是否合格,送检的农产品样品是否农药残留超标,加强“三品”认证等简单的方式,对于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是否超标使用,其监管方式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有效性不足。目前,通过我市“三品”认证的企业(单位)仅达266家,认证产品仅为559个,相对于我市进行工商登记进行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单位)而言,通过认证的比例较低。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通过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倒逼农产品生产者规范投入品的使用。建议我市的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和检验检疫等部门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合作,达到增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合力,减少设备人员投入和重复检测的目的。建议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共同建立工作会商制度;二是互通监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三是构建监管合作机制,推动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四是加强执法协作,增强监管合力;五是加强检测资源共享。

(二)加强对农业生产全程监管。一是加强产地环境管理。全面开展我市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 尤其是加强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库,对农产品生产者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购进、使用进行台账管理。三是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动物免疫、卫生检疫、执法监督和人工屏障体系,建设覆盖规模养殖场、重点乡镇、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质量监控网络。加强植物病虫害检验检疫建立植物病虫害监控可视系统,建立植物流动医院,开展统防统治和专业化防治。四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狠抓我市的各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不予许进行销售。重点建设一批以田头冷库为主的固定农产品收购点,配备质量安全检测设备,抓住田头批发环节。

(三)建立农业投入品诚信体系。完善农业投入品诚信档案、统一票据以及规范管理制度。推行农资经营备案制度,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在农药经营单位中推行农药进货“两审”制度、农药采购记录台账制度、农药产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农药陈列、储存保管制度、农药销售管理制度、农药质量清查记录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经营承诺制度等制度。并加强生产、经营档案、台账的建立,规范统一使用票据,以便于监督农业投入品并及时追根溯源,要求全市所有种子经营户和农药经营户必须建立健全《种子经营台账》和《农药进货台账》、《农药销货台账》,开据统一的农资销售单;生产企业(规模基地)和农户须完备兽药使用记录档案和农药施用记录档案,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建立基层监管员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监管员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农业部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值得借鉴。建议我市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村设立1名专职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建立一支贴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的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员队伍,主要从事帮助农户进行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农产品样品收集送检等工作,使农产品监管网络更加完善,生产源头更加可控制,责任更加落到实处。基层监管员可参照村干部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标准化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是继续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工作。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逐步将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追溯范围。探索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三是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利用技术优势,开展综合防治、配方施肥、高产栽培等技术的宣传和咨询,大力推广配方肥、专用肥、高效低残留新农药、新种子、新技术,使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放心种,造福于广大农民消费者。

(六)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本着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理念,结合不同农时开展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工作,充分利用举报投诉平台,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有效地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稳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宣传、技术推广、农产品检测、标准化基地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监管员队伍建设,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资金保障。

提案单位:民进韶关市委员会

提案负责人:刘大济

提案执笔人:雷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