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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大力发展村民医疗互助会,兜牢农民医保底线的提案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7-06-29 11:00:33

2001年以来,为切实减少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保障农村群众病有所医,政府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群众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50%,初步形成了以新农合为主,大病救助和补充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保体系,有效减轻了参合群众的医疗负担。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医保体系仍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新农合补偿水平逐年增长,但与群众的期望值和实际补偿比例相比仍有差距。一方面由于担心基金透支风险,对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补偿范围等控制较紧,导致基金使用率普遍不高,部分参合群众不能得到更多实惠;另一方面由于一些重大疾病不得不转诊广州等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减少,致使患者医疗负担事实上仍然较重。

二是部分乡镇自身财力负担吃紧。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逐年提高,乡镇财力增收有限,巨额保费已经成为部分乡镇较为沉重的负担,大多数乡镇明显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患病群众除一般小病、常见病能得到新农合和大病救助外,政府对那些因患大病动辄十万元甚至超二十万元以上的对象,虽通过民政救济、大病救助等方式尽力救助,但往往还是杯水车薪。

三是农村医保补助范围存在局限。农民无疑是新农合最大的受益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新农合对群众的补助上仍存在局限。如受报销用药目录的限制,导致一些必须使用的目录以外的高价药品不能报销;还有一些患病群众不需要住院治疗,但又不得不长期维持治疗,如恶性肿瘤晚期、尿毒症定期透析等,又不能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等等。民政救助资金和新农合制度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群的医疗费用。

四是新农合基金结报方式有待完善。目前的结算方式为,主管部门将基金按住院、门诊、体检和康复护理四类项目,于年初根据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新农合结算情况加上一定的增长比例,全部预算分配至各医疗机构,并于年底统一决算,超支不补,少支则在新一年预算中予以扣除。因此,基金使用率较低且资金易沉淀,新农合主管部门及各医疗机构对参合群众的补偿存在着“看菜吃饭、量布裁衣”的尴尬局面。

针对上述农村医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为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医疗保障难题,结合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议大力发展村民医疗互助会,切实兜牢农民医疗保障底线。

一是设立有依据。村民医疗互助会是指由村委会组织全体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入会,村民个人缴纳会费,同时接受社会赞助,并由村委会管理,由互助会遵循公平原则,对本村村民合理的医疗费用特别是大病进行补助的自治性公益性群众组织。首先国家鼓励成立医疗互助组织。中共中央、国务院﹝20096号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其次互助会设立简便。201681,民政部《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明确:“只要村委同意成立、在本村内部活动的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不需要登记”。因此,成立村民医疗互助会既响应中央号召,也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可由村委会自行决定成立。

二是政府有需求。首先国家要求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国务院〔20163号文《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提出“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目前参合农群众实际补偿标准大概不到50%。设立村民医疗互助会可以迅速提高结报比例。其次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按照现行新农合筹资标准,新农合75%左右的资金由政府财政投入,其中乡镇财政出资比例逐年上升,乡镇财务已不堪重负。村民医疗互助会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争取企业家等各方面的社会救助,较大地缓解新农合筹资逐年增长的压力,弥补现阶段新农合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村民有实惠。首先提高保障水平。村民每人每年只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后,除了享受现有的各项医疗保障之外,还可从互助会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多了一张全覆盖的医疗保障网。其次减轻大病负担。村民医疗互助会重点补助大病,精准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第三享受公平补助。互助会遵循公平原则,采用“同样病种同样补”的补助方法,实现“只补助合理费用,不补助高消费费用”。产生医疗高消费费用有两种情况,一是大家普遍在某级别医院治疗的病种,患者去市级别医院治疗而增加的费用;二是使用了临床治疗普遍不使用的高价医疗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第四是引导合理消费。采用“同样病种同样补”的补助方法,引导村民合理消费,不鼓励村民高消费医疗,同时可引导村民享受政府分级诊疗政策红利(低级别医院医疗服务定价低、报销比例高)。第五指导健康生活。互助会根据村民结报病种等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本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些基本健康数据,为村民按病种健康管理、预防相关疾病、优化医疗服务等创造条件,大源头上减轻村民医疗负担。

四是补助有优势。首先村民医疗互助会是天然的自保体。如果按“同样病种同样补”的补助方法,1000人以上的村,只要绝大部分村民参加,依托高质量的病种大数据,辅以科学的方案设计,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其次弘扬邻里互助传统,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农村历来有着浓厚的邻里互助文化传统,设立村民医疗互助会,既可让全体村民共享医疗保障,也能提高农村守望相助的和谐氛围。第三互助资金筹集渠道多样。我市规模企业多、集体经济强、老百姓富,村民医疗互助会可以多渠道吸纳各类社会资本,依托社会力量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

五是运营有保障。首先资金管理较为科学。村民医疗互助基金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在相关银行机构设立医疗互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防止挤占和挪用。其次基金使用效率较高。村委会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负责营运并编制年度预算,每年年终及时编制医疗互助基金年度决算,上报给镇有关部门审核,能较好地防止基金在使用阶段中过多沉淀或透支。第三管理监督较为严格。由村委会邀请上级组织、部分村干部和村民成立村民医疗互助监督委员会,分阶段分期检查、监督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并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村民医疗互助会既有利于弥补新农合等医保体系的不足,较好地缓解农村群众因病返贫难题,也有益于弘扬邻里互助精神,更好地促进我市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提案单位:民进韶关市委员会

提案负责人:刘大济

提案执笔人:徐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