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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名校民办”恶性发展趋势亟待扭转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3-11-07 10:36:08

目前,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名校民办”主要有两种形式: 公办高中办分校, 初中阶段的改制校。两者均界定为“ 国有民办”。我国“名校民办”最早始于1995年,“名校民办”作为当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一种探索性改革措施形成的结果,经过近20年的尝试,其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尤其是高价学费不断攀升的现象,已备受当下广大民众强烈质疑和不满。“名校民办”现象给教育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已不容忽视,其恶性发展趋势亟待扭转。

一、存在的问题

1、垄断优质公共资源,“绑架”民众担负高价学费。“名校民办”类私立学校利用原公立重点学校多年积累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声望,通过承包或改制等形式占有公共资源(主要包括公有资产和在编的公办教师等)而收取学生高额学费,造成了校与校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严重破坏了我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民办”名校在义务教育初中阶段,通过各种选拔考试展开生源抢夺大战,大范围收取高额学费或“赞助费”,超万元学费比比皆是,例如,广州番禺执信初中,2012年收费标准是每学年2.9万元,2013年涨至每学年3万元。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不少学生家长被“绑架”其中。尤其是对于农村品学兼优孩子而言,考上了“名校”却读不起昂贵的“民校”,确保受教育公平成为“空中楼阁”,可望不可即。

2、义务教育变形走样,“普九”成就严重倒退。义务教育的特点是强制性和免费性。而学校改制将名校办成民校,实行高收费, 这种违背义务教育法的新“创举”、新途径, 显然扩张了教育不公平, 使国家制定的前后政策法规相悖。随着学校的大规模扩张,民办名校淘走了许多普通学校较好的师资和生源,从长远的角度看,这将导致一些普通公办学校越办越差,造成恶性循环。另外,使部分孩子失去就近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机会,义务教育变形走样,“普九”成就严重倒退。

3名校民办“性别”模糊学校教师身份“成谜”。 打着公办学校的牌子,实施民办学校的收费,这些“名校民办”学校可谓两头占便宜。究竟这些所谓的“假民办” 到底“性公”还是“性私”,学校老师的身份到底是公办还是民办,就一直不明不白地搁在那里,有些达1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例如:201010月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百名教师为回归“公办”,爆发了集体停课事件。据悉,2001年,射阳县实验初级中学改制为股份制民办学校。当时,一部分在原射阳中学初中部执教的公办教师也随之去了民办的实验初中教书,但他们的人事关系依然被保留下来,大量教师实际上是公办身份。虽然该事件由老师们要求当地政府恢复他们公办身份遭拒所引发,但更深层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将优质公办学校改制成民办学校过程中产生的办学性质不清、改制行为不规范、以改制为名高收费等问题视而不见,拒不“纠偏”,从而导致广大群众强烈不满。

4、纯民办学校生存前景堪忧,教育事业发展模式扭曲。纯民办学校与“名校民办”从一开始就处在不公平的教育体制和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中。从品牌看,公办重点名校一般都是政府倾斜政策扶持下的结晶,往往经历了数十年积淀,“名校民办”后,“世袭”原重点学校的声望,竞争力极强。纯民办学校在这种环境下,会造成生源不足和生源整体不优质,严重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使教育质量不断下滑,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名校办民校”带来的不公平竞争,无疑在扼杀民办教育的生存空间,导致越来越多真正的民办学校退出,这也就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模式。

5、规范难折射办学理念偏差,灰色利益链条滋生腐败。

一方面,名校“公有民办”,实际上将义务教育的投入转嫁给了老百姓,一些行政部门也认为“公有民办”学校既不花国家的钱,又受到社会的欢迎,何乐而不为?另一方面,公办学校付出了师资、管理及品牌,而作为回报,这些“公有民办”学校每招一个学生,都要向教育局或者公办学校方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形成了一个灰色利益链,不同程度的滋生了腐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要求从2006年起对现有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推进困难,究其原因实际上是“假民办”背后的既得利益者们在阻挠所致。

二、建议

1、避免盲目改制,尽快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纠偏工作。一方面,对于地方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名校和重点学校, 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调控措施, 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制。另一方面,必须明确已转制的学校属性, 公办民校到底属于公办还是民办, 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使用公办教育资源(包括资金、校舍、财政供养教师等)办学而按民办教育收费,那么将属于“假民办”,应纳入清理范围,重新明确学校公办性质,执行公办学校办学政策,纳入公办学校经费保障范围,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由当地政府解决学校办学所需经费和编制等。对已经“四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财务独立、办学独立)了的义务教育阶段“名校民办”必须明确免试入学的原则,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录取依据,可考虑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相结合。

2、让教育回归公益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均衡包括硬件设施、师资水平和学校生源等方面,其中生源均衡是校际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公有民办”学校抢夺生源,直接导致义务教育发展失衡。因此,要扭转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名校民办”恶性发展趋势,必须让教育事业回归公益性,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是实现教育资源的统筹调配, 逐步实现全国教育的均衡发展。一方面,建议从管理体制上取消以校为单位管理的模式( 包括人事、财务、教学、管理等各方面) , 逐步实行行政辖区、学校统一管理的模式,树立大“单位”、大“教育”观, 按照统一标准为学校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均衡分配班级学生,保障教育资源均衡分配,确保学生同一个起点,享受同样的教育。另一方面,建立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机制,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地方政府办学理念偏差,杜绝撂担子的行为发生,真正让教育回归公益。

二是实行校领导和教师的轮换制度,确保教育软资源公平。目前,在我国浙江省已开始实施校长和教师轮换制度,如教师的轮岗, 从接新班到将此班学生送入高一级学校为一个教学周期, 随后转入另一所学校再任教一个周期,循环往复。无论教师到辖区内的哪所学校任教, 其人事关系都归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福利待遇人人平等。校领导干部也同样按规定年限由一个学校轮流到另一个学校。

三是强化学校和教师的考核评估管理,切实提升教育质量。一是针对大“单位”、大“教育”制定新的考核评估管理办法,定期对校领导干部、教师分别进行考核评估,采取激励机制, 调动中小学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教育公平, 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二是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各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理念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是否面向全体等方面进行大力监督,充分运用评估的机制,督促学校走上均衡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