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生态城、旅游和宜居城的快速建设,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水利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虽然在2006年洪灾后,我市先后对市区三江六岸河堤等城市防洪设施进行了除险加固,并完成了湾头水利枢纽、乐昌峡水利枢纽的建设,城市防洪保安能力进一步加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但今年8月16日,受到超强台风“尤特”的影响,我市武江沿岸、北江沿岸的部分低洼地带不同程度地又出现了漫堤洪涝现象,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此次洪涝灾害暴露出我市城市防洪建设一些弊端。因此,如何抓紧我市秋冬季节为少雨期的天气特性,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建设,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抗灾能力,彻底改变我市市区局部地区发生洪灾的局面,已经成为保障经济建设顺利开展、政府取信于民的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
根据《珠江流域防洪规划》要求:韶关市的防洪以库为主,堤库结合,按20年一遇标准修建市区堤防;在浈江兴建湾头水库后,将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标准;在武江修建乐昌峡水库后,将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目前,浈江下游的湾头水利枢纽工程已经竣工,武江中游的乐昌峡水利枢纽主体工程也已完工,具备了防洪功能,乐昌市、韶关市基本形成“库堤结合、蓄泄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但在实际上,我市市区堤防防洪能力达不到20年一遇标准(韶关市区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8900 m3/s,韶关水位站相应水位约为55.7米,超警戒水位2.7米),部分堤段仅为接近10年一遇标准。韶关市水文局根据历史洪水资料分析,韶关水位站水位达到54.5米,洪水流量达到7300 m3/s左右时,市区二中和武江市场附近河堤开始漫堤;当韶关水位站水位达到54.9米,洪水流量达到7800 m3/s(10年一遇洪水)左右时,市区海关、体育馆、北江风情景点等地段河堤开始漫堤。
依据乐昌峡和湾头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原则,若韶关市区北江出现接近100年一遇洪水(11300 m3/s)时,通过乐昌峡和湾头水利枢纽联合调度,经过市区河道流量将接近20年一遇洪水(8900 m3/s)。根据韶关市水文局对历史洪水和已有测量资料的分析,韶关市区洪水接近20年一遇洪水流量8900 m3/s时,在浈、武江洪水组合对市区影响最大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淹没范围如下:
⑴ 武江右岸:水上乐园至市皮肤病医院全路段淹浸,包括外街和部分内街,最大淹浸深度可能达2.5米左右。
⑵ 武江左岸:武江桥头至海关路段以及中山公园低洼地区,最大淹浸深度可能达2米左右。
⑶浈江右岸:建国路路口附近滨江公园亭子至海关路段及中山公园低洼地区,最大淹浸深度可能达1.0米左右。
⑷ 浈江左岸:浈江中路及内街,浈江南路段,最大淹浸深度可能达3米左右。
⑸武江左岸上游前进内街、五里亭客运北站附近路段,北江右岸鸿发花园至碧水花城路段,北江左岸江山花园至江华工程部路段以及百旺大桥三叉路口可能发生由排水管倒灌产生的内涝。
为此建议:
一、修编规划,狠抓落实。一是针对我市的防洪规划的估计不足,有必要对这些规划进行一次修编,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兼顾近远期的发展需求;反过来,城市规划布局也一定要以经相关部门协调的防洪排涝规划为基础。二是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超前性,要兼顾各方利益和时空布局的需要,并且要有一定的回旋余地。三是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及时审批,形成可执行的法规性条文和控制红线。四是要发挥规划的法律效力,政府部门应严格依法落实规划布点工程的控制措施,城镇规划的调整必须事先进行相应防洪规划的论证批准,防洪工程的实施应超前至少与市政工程同步。
二、严格执法,杜绝违章。建国以来,我市虽然建了大量的防洪排涝工程,但由于经济发展的同时占用了大量的有一定的滞蓄洪水能力的低地(如公园、耕地、湿地等),加上违章占河建筑,致使防洪减灾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必须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尤其是占用行洪河道的行为必须得到绝对的制止,对于已有的行洪河道上的卡口也应该及时打通,以发挥出现有水利工程的最大效益。
三、完善预案,有备无患。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并通过经常性的演练及时发现现有预案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加以补充修改。尤其是作为最基层的村级防汛防台预案,更应该成为修编的重中之重,要非常明确人员转移安置的条件、负责人、管理办法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以便在灾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四、健全政策,维护稳定。由于在现代的防汛防台工作中,为了尽量减少损失,都要通过一定的指挥调度手段以牺牲较小的利益而保住最大的利益,因此灾害损失产生的原因在很多时候并非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干预的结果。正因为这样,各级政府必须完善和健全法规和政策,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分洪区的群众一定的补偿和扶持,办理各类保险和社会保障服务。在灾害发生后要通过政策的固定形式而不是临时性的给予灾区群众大力的支持和援助,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灾后建设和生产生活,稳定社会秩序。
五、加强维护,确保完好。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合格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充足的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是水利工程保持较高的完好率、正常发挥水利工程应有的防洪减灾功能的重要保证。我市应该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以政策法规的形式保证每个水利工程都有管理机构、人员和正常的经费,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管理和运行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完好率。
六、争取支持,尽快完善。建议尽可能争取中央和省水利专项资金的支持,尽快完善我市市区防洪体系,按20年一遇标准对旧堤进行达标加固,新建排涝站,配合乐昌峡、湾头水库联合调度,实现韶关市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的目标,减轻洪水对市区的洪涝灾害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