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人士挂职锻炼是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4号、省委16号文件精神,建设高素质的党外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党外人士挂职锻炼工作,是培养锻炼党外人士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党内外交流、维护多党合作的重要方式,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客观需要。
党外人士挂职锻炼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于党外人士的挂职锻炼工作缺乏足够重视
主要表现在推荐挂职人员随意性较强,没有客观标准,不履行民主程序,推荐过程不规范,造成一些党外人士选材不准,一些动机不纯者趁机而入,而一些真正符合条件的却被拒之门外。
(二)在干部的管理环节中, 出现了对挂职锻炼的党外人士“两不管”的真空地带
上级机关把党外人士派出去以后,想当然地认为挂职锻炼的单位会对挂职干部做出管理与考核,而疏于跟进管理;被下派的单位又认为这些人是上级组织派来的,负有下情上报的职责,又是临时派来的,一段时间后还要返回,以后还可能会担任更高职务,所以不敢轻易地得罪这些干部,于是在权力分配上尽量予以照顾,在其个人生活上更是安排得细心周到。而在其他事务上则不愿意去管,也不敢去管,导致挂职干部无法获得充分的学习和锻炼机会。这样,便造成了下派干部处于疏于考核与管理的境地,成为 “自由人”。
(三)缺乏在党外人士基层挂职锻炼后持续培养后备力量的规范途径和方法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党外人士紧跟时代步伐,在思想上、行动上“跟着共产党在正道上行”。但由于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基础、文化背景、职业经历的差别,造成在培训时间、内容、形式选择上难度较大。因此很容易在挂职锻炼后缺失培养和考察,大多数党外人士要么回原单位仍任原职,要么直接走上政治岗位的,很难做到人尽其才、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挂职锻炼的党外人士常会出现履行职能和本职工作难以兼顾的局面
外派挂职锻炼的党外人士一般都是所在单位、所在专业的精英和骨干,担任所在单位的行政或学术职务,本职工作十分繁忙。由于他们还在挂职锻炼基层兼任职务,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他们需要去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要学习各种政策法规,成为有关方面的专家。这也占用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本职工作经常发生冲突,处理不好就会影响本职工作。当党外人士所在单位领导对于统战工作和多党合作事业认识不足时,往往造成矛盾,影响关系,甚至影响党外人士在专业领域和所在单位的发展。
二、几点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党外人士挂职锻炼和选拔培养任用机制
一是党外人士挂职锻炼、选拔培养工作应由各级党委的组织和统战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党外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党组织、已安排和拟安排党外代表人士的单位党组织,应协同各级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开展工作。以上部门要在选拔标准上达成共识,建立切实可行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以便统筹安排相关工作。二是党外人士的挂职锻炼、选拔培养工作,要适应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有短期安排,这些都要纳入各级党委的总体工作计划。有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要定期向民主党派及有关部门通报。三是要规范党外人士后备人选的选拔程序和培养、锻炼、任用程序,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选公示制度、民主测评制度等。四是形成党外人士挂职锻炼后持续培养后备力量的规范途径和方法。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央4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机制,规范推荐程序,实现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有机结合,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另一方面,由于党外人士大多在非政府部门工作,挂职锻炼后,要形成多向提拔培养机制,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避免产生党外人士“挂而不用”现象。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在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可在政府部门任职;对于综合考察良好的,可选择回原单位提拔;考察合格的予以进入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库,进一步加强培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使用。
(二)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
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是强化党外人士实践锻炼的有效形式,可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弥补多岗位实践锻炼不足的“短板”,切实解决“党外人才的优势是有才气,但接地气不够”的问题。将挂职锻炼基地建设成为创新党外干部培养模式的“试验田”,不仅扩大了优秀党外人才的选择面和培养面,而且,党外干部走到基层一线,走进群众中间,由“坐而论道”向“躬行知事”转变,政治把握能力也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还为接收单位注入了新活力,他们凭借各自的专业特长,给接收单位带来了新的理念,提出了不少好的思路和建议,对提高、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中央统战部在上海、贵州、甘肃三省市建立首批全国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南京、大连等地也先后建立了地方性的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笔者认为这项工作之推广力度还远远不够。
(三)对党外人士挂职锻炼应坚持“育用结合”的原则
党外人士的发现、培养,目的在于使用,成效检验也在于使用。因此在选派党外后备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措施后,为党外人士搭建平台、铺设台阶,让他们在多个岗位上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助党外干部在成长中“小步快跑”才是目的,否则,只“育”不用,会大大挫伤党外人士参与挂职的积极性。建议充分用好现有政治资源,有针对性地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6 个方面推荐使用党外代表人士,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只有坚持育用结合的原则,使党外人士学其所需、展其所能,才能切实发挥党外人士挂职锻炼的积极性,形成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的选用氛围,从而进一步推动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外人士挂职锻炼评价体系
这是保证党外人士队伍挂职锻炼质量的前提条件。具体要求是:建立挂职党外人士在基层工作绩效考核为主,定期向上级汇报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科学、有效、易行、具体的考核标准, 来避免下级不敢管理挂职党外人士现象的发生。在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时, 建议可以通过“三环考察法”来进行考核, 具体是: 基层领导班子成员为第一层次, 也即为第一环; 基层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般干部为第二环; 当地群众为第三环。由于这三环的干部群众所处的岗位不同, 观察问题的角度也就不同。通过三方面的参评人来评价挂职干部,相对来说要全面、客观、公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