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娱乐的消费需求也日益提高,我市许多娱乐场所生意火爆。但由于部分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经营,噪音扰民现象频频发生,且日益严重,引起附近居民的强烈不满。主要表现在:
一、场所选址不当,紧邻居民区。我国于
二、深夜仍在经营,与居民正常作息时间相反。KTV、酒吧、迪巴等大多数娱乐场所都在夜间经营,一般晚上9点开业,通常要到凌晨2、3点钟才打烊,夏天营业时间更长,与居民的正常作息时间相反。如果噪音污染处理不力,将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三、隔音设备不达标,噪音污染严重。由于合格的隔音设备价格贵,投入成本高,所以,许多老板在装修过程中会减少这方面的投入,甚至没有这笔投入,加之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忽视了对噪音污染的防治,所装修出来的歌舞厅隔音效果自然不好。我们国家制定有城市区域的噪声标准,划分了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一般的住宅区、居民区适用1类标准,即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晚上不能超过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适用2类标准,即白天不能超过6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50分贝,超过了这个值就属于噪音。但目前我市许多娱乐场所在营业过程中,即使紧闭门窗,向周边环境排放的噪声也超过这一标准。
四、低音炮的滥用,对人健康的危害极大。酒吧、迪吧和卡拉OK等娱乐场所为招揽顾客,大量使用低音炮。低音炮产生的低频噪音,可以通过空气、房间结构传播,而且会引起人的共振,对附近居民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目前我国现行的环保法规中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只是对高音规定了最高限值,而对娱乐场所具有震撼力的超低音音箱所产生的低频噪声,还没有明确规定。
五、治理娱乐场所噪音污染存在“执法难”。娱乐场所噪声危害极大,扰民问题严重,但难以根治,主要原因有:首先,噪声污染治理存在取证难、监管难和执行难等问题。人为噪声可随时产生,也可随时消失,且多在半夜,群众举报后如果监管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就很难取证查处。其次,法律分类过细,噪声治理存在执法权交叉管理等问题,造成一些执法部门权责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文广新局、环保局、公安局都可以处理,但从收集证据到处罚的过程中,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难度大,如协调不好,则难以合力治理。再次,目前的惩罚手段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威慑力不够,责令改正和罚款等手段难以有效遏制猖狂的噪声危害。经常出现整改后娱乐场所有所收敛,过一段时间,噪音扰民问题又死灰复燃的现象。
噪音污染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已经成为对人类的一大危害,与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四个主要环境问题。治理娱乐场所噪音危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项目审批,实行源头控污。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在场所的设置上把好关,不允许娱乐场所靠近住宅区建设,对经审批的文化娱乐项目,检查其是否按环评要求采取了隔音等措施,监测其噪声排放是否符合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否则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未经审批超范围经营的娱乐场所,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新的娱乐场所在建立之前,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比如在互联网上或张贴告示)向社会进行公示,附近居民没有反对意见的才可开设。
二、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隔音达标。环保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娱乐场所隔音设备设置情况的监督,并加以宣传劝导,要求经营者文明经商、遵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同时在装修等方面予以一定的专业技术指导,保证最好的隔音效果,避免发生扰民现象。
三、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限制娱乐场所营业时间,禁止使用低音炮等设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娱乐场所,应依法执法,责令整改,拆除一切违章设备设施。建议允许群众自己使用器材测试噪音,并把测试结果作为参考,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四、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建议加强法制建设,明晰责任,由文广新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强化配合,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祥和、安静、幸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