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何光湘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叫何光湘,韶关民进会员、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借今天即席发言的机会,我就关于加大政府投入,解决我市义务教育欠债问题提几点意见和建议,请各位指正。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打造教育强市、强县、强区。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欠债相当严重的问题,据2008年初步统计,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欠债共近3.5亿,其中,武江区欠债600万元、浈江区欠债850万元、曲江区欠债2000万元、始兴县欠债4289万元、仁化县欠债3791万元、翁源县欠债4001万元、乳源县欠债4300万元、新丰县欠债3790万元、乐昌市欠债5382万元、南雄市欠债5036万元、韶关市直欠债400万元,由于学校欠债,带来了如下问题:
一是教师的生活受到影响。一方面,因还债使得部分学校教师福利降至极低水平,其中大部分学校连政策性补贴也长期没有得到兑现;另一方面,有些学校的建设资金原来是向教师借资的,而其中有些教师的钱又是向亲戚朋友借来转借给学校的,学校无法按原来承诺还款给教师,使部分教师的正常生活和人际关系受到影响,甚至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工作与教学秩序。
二是学校的正常运作受到影响。承包学校基建等工程的包工头和其他债主经常来学校向校长讨债,尤其是开学收费时间和节假日前,校长更是为应付讨债东躲西藏而耗费心力。有些校长因为债主的诉讼而频频被法庭传唤。面对债务的困扰,有些学校校长难以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有时还要举家外出避债。无力还债及还债无期是一大问题。对于学校欠债而引发校园许多纠纷,出现一些很不和谐的因素,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针对以上问题,我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加大政府投入,确保欠债学校的正常发展。为加强对全市解决义务教育欠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市人民政府要成立解决义务教育欠债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市解决义务教育欠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解决义务教育欠债工作。各县(市、区)“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实施方案制定、抓资金落实、抓组织实施和部门协调,确保解决义务教育欠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确保偿还义务教育欠债工作顺利进行。
义务教育欠债首先由项目业主进行核实,项目业主要对欠债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义务教育欠债数据最终以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的审计核查工作组审核确认为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中小学校应负责做好义务教育欠债债权人、施工企业的让本让利免息的协商确认工作,并负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县(市、区)财政、教育、审计、监察、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做好偿还义务教育欠债的具体实施工作。如发现伪造借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追究县(市、区)、镇(乡)长、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发现与债权人串通骗取财政资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要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严密组织,保证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欠债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各项具体工作,以适当形式公开债务偿还情况,保证偿还债务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和有序,保证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债权单位和债权人强迫学校停课,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司法机关要坚决予以制止。
四、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建立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党政纪律监督机制,通过各新闻媒体宣传解决我市义务教育欠债有关政策,对统计确认的教育欠债数据进行张榜公布,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欺骗行为及时披露,严重者予以曝光。各级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偿债资金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
我市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市、区)财政对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欠债的资金较为困难,在这一问题上,我市要主动争取省财政或中央财政大力支持或省教育厅的专项资金,也可以争取与我市对口扶持的东莞市政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