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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素质与树形象:浅谈和谐支部建设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3-04-22 11:50:31

文章来源: 《团结》杂志2011年第5  作者:郝建华  时间: 2011-12-23

 

民革山西省直七支部在成立之初,就充分认识到民主党派是中共领导的政治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必须做到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支部作为基层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从而使自身能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相适应,充分体现时代的特点和内涵,培养党员的良好的政治素质,打造支部良好的组织形象。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支部素质

支部定期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多党合作理论,定期发放党派政治学习材料,定期召开党派思想理论讨论会,使全体党员牢牢树立党本位思想,提高党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支部还通过完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支部活力。首先支部完善制度建设。支部在开展工作中逐步完善了支部活动制度、宣传学习制度、支委会议制度、支委工作职责、档案制度、党员自律制度、党员发展制度、汇报和谈话制度、党费缴纳制度、党员互助制度等制度,支部的各项活动有章可循,保证支部规范发展。

其次固定了办公场所。鉴于支部的部分党员集中为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支部的办公场所设置在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并配有会议室、档案室以及先进的办公设施。办公场所的固定,一方面便于活动的组织、安排,另一方面加强党员联谊和经验交流,有利于党员坚守工作岗位,研讨国计民生,积极参政议政,不断提高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三要严格吸收新党员。新党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支部乃至整个政党的未来生存与发展,是一切政党工作的起始点和落脚点。支部高度重视新党员的吸收工作,严格按照《民革章程》中确定的发展范围吸收民革新党员,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发现、培养、储备、推荐后备党员,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列入计划,形成梯队发展,从思想上加强教育、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持民革特色和优势。

最后是优化组织机构。支部主委、副主委、组织委员,是动员、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指挥者,这些人员的选拨和培养是支部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支部通过主委推荐、民主选举制度严格选拔优秀的干部;通过学习培训制度对选拨的干部进行全面的培养;通过岗位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对支部干部进行民主监督,不断强化支部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自律自觉意识,使之成优秀带头人。

突出专业优势,树立支部良好形象

民革山西省直七支部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尝试,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注重树立对外形象,努力创建和谐党支部,并不断取得成绩,民革省直七支部数次被评为《团结报》发行先进组织,被民革山西省委会评为优秀党支部。

由于民革山西省直七支部是以律师党员为主要组成成员的基层组织,因此支部党员精通法律、公平正义责任感强,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经济的同时,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群众中树立了民主党派支部的良好形象。

应最高人民法院之邀,支部主委郝建华主委带领佳镜所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立法进行研讨、论证,该解释已于今年318日开始实施。同时支部还协助政府依法处理涉法工作。郝建华主委、姚俊生、付旭副主委带领佳镜所律师义务担任省人大信访局、省妇联信访处法律顾问,定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接访,接待上访群众,通过释法析理为信访人解决法律问题,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热心服务社会特殊群体也是支部社会服务的一个重点。支部党员律师带领佳镜律师担任了中国扶贫杂志社和省妇联维权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设立了山西省首家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站、太原市工会下岗失业职工维权服务站,同时,长期义务为残联及其服务的残疾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与太原市公检法系统建立了案件联系制度,签订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作协议》。作为中国扶贫杂志社的法律顾问单位,支部带领佳镜律师积极协助解答并处理一些贫困群体的法律问题,化解了群体矛盾。

支部党员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支部党员律师带领佳镜律师长期义务为省实验小学的3千多名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提供良好的环境;长期与省聋儿康复院合作,资助和关心残疾儿童,为残疾儿童捐助近5万元急需的教学设备;与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组建了本科生、研究生实训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理念,鼓励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长期担任省残联法律顾问,义务为残联及其服务的残疾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关注农村,服务农民,定期组织律师送法下乡,并远赴偏远的平陆县上堡村田间地头普法,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延伸服务。

发扬民主作风,创建和谐支部

“作风上民主”是创建和谐支部的灵魂。支部始终贯彻“制度上完备,工作上有序,执行上有力”的原则,议事程序和活动组织都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支部内部营造了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氛围。此外,支部工作一直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关心人、体贴人、爱护人的目的出发,理顺党员之间、党员与支部之间的关系,化解和消除一些影响支部和谐的因素,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增强支部的活力、凝聚力。

郝建华主委长期以来的律师工作和参政议政、投身公益、担当社会责任的表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312月被民革山西省委会评为民革先进党员,200412月荣获民革省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称号, 2006年和2009年两度被民革省委会评为“优秀女党员”,200910月被评为“影响中国十大杰出人物”。

 

(郝建华,民革山西省直七支部主委、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