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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我市桉树种植实施树林改造及有序退出的提案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10-28 16:19:00

具体案由及建议:

桉树因其具有生长快、周期短、出材高、收益好等特点,迅速成为了我市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选择种植的主要树种之一,据2020年资源数据库统计分析,目前全市现有桉树林面积153.8万亩,全市重要生态区域桉树林24.6万亩(其中水源涵养林桉树林面积4.1万亩),占桉树林总面积近16%。但由于一些地方缺乏科学经营,出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布局不合理。桉树种植没有统一规划和管控,生态区域和水源涵养地种植桉树,连片面积大,品相单一,如丹霞山景区内、“三山”公园、张九龄纪念公园及其周边,既影响了生态景观,又因为在水源涵养地种植桉树,过分施肥和喷洒农药,给饮用水安全留下隐患。

二是品种选择不合理。大面积种植尾巨桉、巨尾桉、巨桉等少量几个无性系树种(品种)纯林,降低了桉树抗病、抗虫能力,经济和生态效益大受影响。

三是经营方式不科学。毁林种桉、机械全垦、采伐周期短、重造轻管、过度施肥等经营方式导致周边水源和土壤受到严重破坏。

近年来,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在治理重要区位的桉树纯林所造成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生态破坏等问题上,花费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如何科学合理推进桉树林改造及有序退出,实现我市林业用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这是我市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建议:

一、严格控制新种桉树林。一是建议尽快出台《韶关市桉树人工林退出和改造实施方案》,按照“科学规划,优化生态,全面缩减”的原则,今后在全市范围内严禁新种植桉树林,严禁增加桉树林面积。现有桉树林按照分布区域,分任务、定时间节点、分批次实施有序退出和改造。二是划定桉树种植范围。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划定禁种区、生态严格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3个区。禁种区主要为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大中型水库周边集雨第一重山、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生态严格控制区。高速公路和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第一重山,城、镇周边等生态重要区域,以及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为桉树控制区。适度发展区。除上述林地以外的其他商品林地,为桉树适度发展区。三是成立桉树退出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桉树退出和改造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工作,确保桉树退改实效。四是加强桉树种苗生产和造林等环节的综合执法,从源头上控制桉树的盲目发展。严格依法实行桉树苗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杜绝非良种桉树苗木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二、严格落实桉树林退改责任。一是乡镇林业站做好前期摸排工作,按镇、村、林地林木权属所有人、种植面积建立统计工作台账,确保桉树林种植面积和改造面积应统尽统;二是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数据库作用,精准筛查全市桉树成熟林面积,并统筹商品林采伐指标,用5-10年时间,完成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水库周边、耕地、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河道两旁等重点区域种植的桉树。逐年销号,确保桉树退改有序、稳步推进。三是除林业用地以林业部分为责任单位外,重点区域范围内耕地、基本农田及公路(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旁行道等非林地上的桉树林由国土、农业、公路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制订方案进行全面清理。四是各乡镇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各村、村小组制定桉树退改村规民约,做好林地权属所有人和林木权属所有人的动员、引导,调处桉树退出和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五是市林业局要制定树种结构调整技术规程、技术要点,大力推广先进营造林技术,建立示范点,推广优良高效乡土阔叶树种,培育大径材森林,推动造林树种乡土化、珍贵化和多样化。

三、出台桉树林退改优惠政策。一是对桉树禁种区、控制区范围内的林分改造的桉树林,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优先办理采伐手续,缩短采伐审批时间。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的造林工程项目,将禁种区、控制区范围内的桉树林逐年改造成碳汇林、景观林项目。三是对控制区内商品林地上种植的桉树,对造林投资者进行适当补偿和补助,让其退出桉树经营。补偿和补助资金来源有以下几条途径:1. 涉农财政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优先用于林相改造及森林景观提升建设;2. 积极争取省林业部门的财政资金支持,同时结合我市开展的一些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设施建设等来逐年逐步实施桉树改造,以减轻我市财政负担。3. 争取民间投入和资金捐助,通过建立企业认养公益林、个人认养树木等方式开展桉树林改造资金众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