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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借力大数据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8-12-10 17:01:00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在信息化时代下,如何掌握信息技术这一先进的生产工具,打造服务型政府,成为各地政府面前的一道不容回避的时代课题。新一轮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为政府治理模式创新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地方党委政府作为重要的创新责任主体,以信息化驱动引领政府现代治理能力提升,既是机遇又是责任。基于对信息时代发展趋势的清醒判断,建议韶关市政府主动作为,顺应信息时代的要求,为现代治理插上了信息化、大数据的“翅膀”。为此,建议:

 一、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早在2016年全省就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但是几年来,我市在这块政府服务改革方面进展缓慢,因此,建议我市在推动一门式改革时期,坚持政府服务改革简政放权和采集数据均立足于未来政府云服务平台的构建和大数据社会治理的运用来予以实施。建议制定三步走计划,第一步是简政放权,从市民与政府接触最频繁的行政服务改起,整合资源、主动放权,创出具有韶关自身特色的“一门式”服务模式。第二步是利用信息技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第三步就是要利用积累下来的数据,实现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真正实现一门式政府服务,利用数据为产业转型、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进行服务。

二、加强我市信息化的统筹规划。一是尽快成立韶关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研究并组织实施智慧韶关建设以及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协调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在这方面宁夏银川的经验值得借鉴。二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韶关市“大数据池、大系统和大机房”等基础设施,推动大数据的共享、共建和共用,形成大数据资产。三是强化全市的信息化建设审批,在顶层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任务内容,统一建设标准,杜绝随意开发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四是建立“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监管、用数据创业”的运行机制,提升韶关市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大数据资产利用的最大化和大数据资产利润的最大化。五是实施全市统一的大数据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通用的审批系统平台和统一受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各部门、各区、各街及至各社区信息共享,破除信息孤岛,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行政审批规范标准。

三、探索韶关智慧政务建设。建议通过信息化革新,围绕让人生活更舒适的各种需求,打出系列改革的组合拳,市民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加快通用、共享的电子证照库建设。实行办事一套纸质材料提交,任何窗口均可受理所有事项,各部门全程共享的制度。日常审批流程采用电子材料进行流转、审批、办结,节省行政资源,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二是探索我市大数据“区块链政务应用”,实行全流程规范化、无差别、标准化运作, 打通企业群众“办事难”的无形之“门”,改变“窗口受理难”的现象,以实施“一窗式”综合受理,通过“一扇窗、一张表、一个ID、一张卡”,即可实现24小时“全域通办”、“零跑腿服务”以及无纸化办事。三是搭建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打通信息孤岛,加快部门之间接口建设工作,实现社会综合治理“一张图”管理、“一中心”指挥。

  四、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做好人才引进这个增量与现有人才这个存量的合理使用与平衡,加大对现有人才队伍的专业培训力度,立足以依靠现有力量为主引进为辅的思维,充分发挥在岗人员的积极性和智慧。以公务员培训平台等加强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为体制内、外全员主动参与,加快实施我市大数据战略、推动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智慧政务建设打下基础。
      
五、加快政务互联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工作明确政府系列一把手在推进政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绩效评价、奖罚等;通过立法,明确电子与纸质的同等地位、同等法律效律地位。为全面开展大数据战略、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供法律保障。

六、切实加大大数据产业投入。一是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制定大数据产业扶植政策,积极吸引、扶植大数据产业链相关企业进驻韶关,壮大我市大数据产业。二是依托“华南数谷”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政企大数据平台,推动韶关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强大数据领域的招商引资,带动一批大数据应用创意企业和大数据终端创新企业,同时将加强对政府大数据资源进行合理适度开放共享,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