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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启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和建设,加快形成“一区多园”创新发展新格局的提案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8-12-10 16:57:00

    我市于2017年启动了国家高新区申报工作。为更好发挥我市高新区品牌效应,促进我市产业竞争力和园区发展能力“双提升”,建议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和建设与构建“一区多园”管理体制的工作“两步并成一步走”,突破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实现以主园区带动各分园区经济、科技、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格局。

一、我市产业园区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目前,我市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总体落后,特别是园区、辖区等之间,定位不清、单打独斗、政策不统一、分配投入不平衡等矛盾尤为突出。一是产业缺乏通盘谋划。园区之间各自发展、各自为政,功能定位低水平重复,如南雄、翁源、新丰等园区主导产业均为化工产业,莞韶、乐昌等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都包括机械装备制造。二是规划设计水平不高。园区的空间、产业和功能布局等方面几乎零规划或者低水平规划,体现在规划图纸上是整齐划一的矩形路网。园区规划多注重外表空间、轻内在产业,产业链多而短、产业关联度不高和产业生态匮乏,“特色园区无特色”比较普遍。三是开发建设标准偏低。园区道路仅完成规划的53.5%,管网覆盖率仅完成71%2016年全市园区工业投资强度127.46万元/亩,远低于河源(207.59万元/亩)和赣州(184.3万元/亩)。供地水平不高,建设节奏把控不合理,全市园区闲置土地605亩、空置厂房23.5万平方米。四是配套服务和管理机制不全。园区周边缺乏学校、医院、社区、商业、文化等生活配套,大部分产业园区未设立创新孵化、公共检测、人力资源、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所在城镇的环卫、派出所、安监等部门,难以适应园区发展需要。

二、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提升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水平

“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是全国园区发展的主流方向。所谓“一区多园”,就是跳出高新区原有的地理空间,通过园区整合或新建,实施区位、资源、政策和服务等优势共享,对园区进行模块化分布、集中化管理、平等化待遇、层次化扩散,形成大高新区发展格局。近年来,清远、肇庆等地高新区实践证明,“一区多园”模式是提升园区发展品位、加快园区协调发展的可行之策,既有利于激发主园区的发展潜力,又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我市应加快构建以莞韶园高新区为龙头,市县级其他产业集聚区为组团的“一区多园”的园区发展模式。将高新区主园区建设成为带动全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区,各分园区建设成为差异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园区。

(一)完善“一区多园”建设顶层设计

 加快成立韶关市高新区“一区多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高新区申报与“一区多园”宏观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对“一区多园”的产业规划、城乡规划、扶持政策、管理体制及重大投资等重要事项作出指导。组建高新区主导、各园区参与的工作组织架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重协调解决园区运营事项。以莞韶园现有区域为主园区,采取“统一考虑、分步实施、择优试点”的方法,将全市条件成熟的工业集聚区和产业转移园区,以分园区的形式纳入“一区多园”范围,统计口径、税费收入分配等保持不变,原名不变,统一加挂“韶关高新区XX园”牌子。      

(二)突出打造“一区”经济发展引擎

“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核心在于“一区”。“一区”不强,不但无法带动和辐射“多园”的发展,反而还会成为“多园”发展的掣肘。因此,我们要围绕2018年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这一目标,精心做好国家级高新区申报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以及汇报材料等申报资料,确保“升级”国家级高新区取得成功。同时,要以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加快韶关高新区“升级”提质,做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抓好莞韶双创中心等建设,进一步推动园区经济集约、集聚发展,把高新区建设成创新创业的摇篮、创新发展的引擎。

(三)明确主园区与分园区工作责任

“一区”负责协助各分园区的产业项目享受国家、省、市对高新区的政策;协助各分园区做好园区管理、园区规划、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工作,辐射带动各分园区的发展;制定完善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和科技扶持政策,促进主园区辐射带动各分园区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多园”自行负责分园区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按照高新区的有关要求,对园区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完善园区道路、绿化、排污、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提升土地、用工、金融、检测平台等企业服务,配套财审、税收、通关等公共服务。

(四)分园区共享主园区各种资源

“一区多园”要合力整体推进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的流动和共享,由“多园”承接“一区”的招商资源、产业优势和服务模式。“一区”统筹组织园区产业招商推介,并牵头实现园区商情流转,分园区参与主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共享全市招商引资资源;分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共享国家、省、市对高新区的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和各项资金支持;分园区共享主园区的科技金融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孵化平台等科技服务体系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