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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协大会集体提案:关于进行老旧城区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的建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8-12-10 16:54:00

    一个陌生城市,给人留下最直观的印象,除了美食,就是城市外立面。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市提升工作更是取得不少成果,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韶关城市功能、品质等方面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徜徉在韶关街头,可以看到主城区内很多街道两边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建筑物,由于年代久远或是限于当时的建筑技术,出现了外墙立面脱落、遮阳棚破败不堪、防护网锈迹斑斑,晾衣架乱搭乱建、各种网线犹如“蜘蛛网”等乱象,不仅在城市功能、环境品质、城市形象上大打折扣,而且破旧的城市面貌已经成为制约韶关城市快速发展的因素之一,周边住户和市民群众对此反响也比较大,对城市有机更新的期待也较为迫切。

一、老旧城区沿街建筑立面现存问题

(一)沿街建筑的新旧和质量不同。目前在我市的沿街建筑的建设年代跨越较长,大量建筑陈旧破损,形式风格各异,造型手法不同,难以统一,建筑立面杂乱无章,至于说文化特色设计和夜景灯光的打造,更是缺失。以前不久完工的解放路断面改造提升工程为例,残破的沿街建筑与新修的道路形成强烈的反差,直接拉低了韶关城市形象。该段道路为我市的主干道,更是进入经济商圈、政治中心必经之路,起点位于和平路与西堤南路交口往北33米,往南沿西堤南路过复兴路口至解放路,沿解放路往东南方向至至曲江桥桥底,全长约997米,路段上共有临街建筑29栋,7间酒店,2座大型商业体,1所小学和1所中学,1面围墙,临街商铺门店236间,324处卷闸门。沿街两侧既有建筑既包含近10年的建筑,也包含上世纪80年代左右的建筑,解放路的建筑新旧、高低、风格、色彩各不相同,给人总体印象破旧,再加上沿街底层商业的自由发展,自行加建玻璃房,以及风度名城商圈的出现,使得解放路大街的整体形象更显凌乱。

(二)商业门店的广告和店招不整。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致使建筑物上挂满了大小不一、颜色各异的广告。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街道的广告形式也是五花八门。按照与建筑立面关系以及存在形态,可将广告分为店招式、灯箱式、霓虹灯、 LED显示屏、巨幅广告、飘带广告、橱窗广告、屋顶广告等多种形式。广告采用的材料也不尽相同。由于年久风化等原因,造成一些品质低下的广告位提前破损、变色甚至脱落,使得整条街道的沿街景观效果显得破败不堪。虽然目前在西堤北路、西堤中路和解放路部分店招已经进行了统一更新,但更新后的店招还是存在颜色、规格、字体、材料等细节没有统一,看起来缺乏整体感。广告松散无序存在,有意无意间破坏了原有的沿街建筑立面形象,更影响着城市街道的空间印象。

(三)建筑细部的处理和使用不当。沿街建筑立面中缺少外观上的统一考虑设计,每一幢沿街建筑立面中的窗户、遮阳设施、阳台、雨蓬、女儿墙、各种栏杆栏板、空调挂机等细部都是形成沿街建筑立面形象的重要元素。建筑细部缺乏考虑,致使窗台、窗框等不能与建筑协调,空调机位凌乱、遮阳设施不能融于建筑,遮阳,防盗网随意设置,门窗私改严重,材料,颜色,样式更是混乱,使得整个建筑立面显得无序散乱、缺乏逻辑,严重影响观感。

二、对策建议

城市就像一个生命体,景观面貌是城市的“形”,功能内涵是城市的“神”。形神兼备、秀外慧中的城市,才是有品位的城市,才是“让人来了还想再来”的城市,“新装”才有新机遇。为此,建议:

(一)出台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方案。立面改造给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建筑、街道刷新“颜值”。但是,立面改造绝不应该理解为表面的“粉饰作业”、“面子工程”。它是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背景下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因此,建议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出台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方案,分步骤地推进老旧城区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作,建议用35年时间将我市老旧城区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改造,促进全市立面景观再上新台阶,让城市风貌更具城市品位。针对立面改造工作,成立相关督促小组,制定相应奖惩措施,做到高质量、不拖延。另一方面,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关注度高,又涉及到广泛民众利益,改造的建筑立面效果、艺术美感等方面,会有人得出不同评价。因此,在设计、论证、施工阶段,尤其是项目基本完工后,必须邀请光电、景观、艺术等领域专家和民众代表开展意见征集和点评,形成一个固定的、行之有效的意见征集和点评机制,杜绝类似解放路断面提升工程和人行天桥建设设计中的各项考虑不足。

(二)确定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范围。坚持有序推进,有机更新的原则对我市老城区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改造。建议在有限的资金下,需要优先考虑重要的道路路段,更大程度上改变城市的形象。目前,在我市最为繁华的地方莫过于小岛片区,而小岛片区新旧反差最大的可以说是解放路和百年东街地段。如:解放路作为贯穿商业中心的主要干道,是连接东河和西河的重要通道,是韶关市市容市貌展示地带,因此在整治阶段宜将其定位为重要干道,从建筑造型、材料、商业繁荣、地方特色等方面上予以优先和重点考虑,可以将之打造成样板路段。而与之相连的熏风路、西堤中路、西堤北路、园前路和环园路可以定为次要路段。对于城市的次要道路,选择可视角度好或者重要路口的建筑作为节点,进行重点改造,其它建筑可以用整洁、美观、协调的常用改造手法即可。

(三)明确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内容和改造方式。建筑立面改造必须包含墙面清洗,粉饰装修,门窗翻新,屋顶美化,拆除违规雨棚及防护栏作业,管线规整,以及空调、店招、广告序化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街道的具体情况进行夜景灯光美化,丰富立面造型,统一建筑色调,注重地方特色,是否加建楼层等内容。改造上可采取更换墙体饰面材料、完全更换建筑立面,外包立面和灯光装饰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重点规划设计建筑立面的风格。一是注重不同街道的风格设计。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必须杜绝缺少设计感,居家味、城镇味十足,与时代风貌和城市精神还有差距的立面改造。建议聘请专门的设计院为我市改造的街道楼面度身打造不同的风格定位,并以对比性建筑立面色彩为主基调,对建筑立面、空调隔栏、门窗、雨篷等进行元素植入,使沿街风格分组团成立,建筑景观更加丰富多彩。二是建议将沿江街道建筑的灯景改造纳入建筑立面改造内容,韶关伴水而生息、以水运而兴城,所以必须突出水的理念。无论是在建筑立面改造的总体规划,还是在具体设计阶段,建议通过灯光对水元素进行强调表现,以灯光丰富多彩的表现手法,阐述韶城的水文化,把水文章做足、做深、做细。三是在沿街建筑立面改造中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尽最大可能留下城市文脉、城市记忆的烙印,致力于改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建筑面貌,形成韶关独立于其他地市的特色文化街道和特色城市。比如:东堤中路、东堤北路的百年东街周边,其原来的建筑风格较多是南洋骑楼风,在立面整治时就应与之呼应靠拢,反之则会显得突兀,也会失去城市特有的建筑语言。

(五)多渠道解决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资金。首先加强与财政等职能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沟通协调,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在城市更新项目中享受棚户区改造的优惠贷款政策。其次,在改造费用分担上,争取政府、社会、个人合力共赢,合理分担沿街建筑立面更新成本,对需要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优先保障资金到位。此外,还可会同相关市场金融机构探索研究成立韶关城市更新基金,撬动和引入低成本社会资金参与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更新。

(六)建立沿街建筑立面建设报审制度。建议建立沿街建筑立面建设报审制度,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对韶关市城镇沿街建筑立面建设尤其是新建建筑立面的管控,以求形成协调统一的城市风格,减少二次建设浪费。

城市形象的提升与我们每个市民息息相关,相信随着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的完成,一定能极大地提升我市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通过城市形象改造,也一定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