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一手抓芙蓉新城区建设的同时,一手又狠抓旧城区的改造建设工作。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塑造城市特色、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工作并重,成效显著,城市环境面貌日新月异。
但是,在旧城区改造建设中,由于改造区域大都位于城市黄金地段,商业价值极大,因此,在旧城区改造工作中往往存在公共用地空间让位于商业利益的现象,导致旧城区改造前公共用地空间不足的弊病在改造后仍然突出存在。
一、我市目前道路广场用地、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设施用地的配置不足的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1、道路广场用地配置方面。其一,道路设施不足。道路增长速度远远不能满足交通增长要求,特别是旧城区路网大多狭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各项指标与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相比,均大幅偏低,说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不足。其二,道路网络空间结构不完善。在旧城区,有部分路段尚未拉通,造成城市中心地带道路T型交叉过多,或错位交叉,构成交通“瓶颈”。
2、绿地配置方面。其一,绿地分布极不均衡。旧城区绿地较少,人均绿地不足,构成比例失调,生产防护绿地严重不足,未形成全面合理的绿地系统。其二,旧城区居住区绿地率低,公共绿地极少。其三,规划预留的绿地,有的全部或部分被占用,城市绿地建设未与城市建设同步增长。
3、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用地配置方面。在已建成的文化娱乐设施中,社会办赢利性项目较多,而文化馆、图书馆等大众性、福利性设施较少,场地不足,尤其是供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地太少。
4、大型公共停车场太少,导致旧城区本就狭窄的道路两旁的非机动车道大部分都被划为机动车停车位,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5、旧城区改造工程部分转让土地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有些开发商,不按总体规划要求或“缩水”建设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对调整完善市区功能布局以及改善交通与环境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尚且,有的商品房开发建筑存在“见缝插针”现象,城区楼宇之间密度偏大,影响居住环境,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旧城区改造时预留公共用地的建议
鉴于前述问题,在进行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我们建议,政府部门应统筹兼顾,重视各种公共用地的预留及建设:
1、建立城市公共用地的有效可行的配置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实施制度和维护管理制度。树立城市公共用地的现代有效配置的公共服务理念,切实制定好旧城区改造预留公共用地部分规划,由市人大、政协监督执行。
2、政府应对规划确定的重点设施,控制预留其所需用地。严格控制文化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现有文化设施改造时,建筑面积不得减少。
3、遏制过度商业开发。建设广场、商业街区、商品住房、交通设施时,应预留足够的绿地面积。按国家制定的人均公共绿地
4、加快兴建大型公共停车场步伐。由于旧城区中大型停车场数量极少,且布局不甚合理,造成车辆乱停乱放和挤占交通道路。建议作旧城区改造规划时应考虑停车场的合理布局,在适宜的区域预留停车场用地,减少交通道路两旁的临时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