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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7-04-23 22:13:00

   

 

韶关民进各支部(总支):

2017年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中共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希望广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市委会要求各支部(总支)召开会议或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灵活方式,组织和发动广大会员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本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并将组织学习的相关情况报送民进市委会机关。

 

 

民进韶关市委员会

2017年4月23日